关于认真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市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无锡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合理高效地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资金”),根据《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0号)、《无锡市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11年度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2011年无锡市环保专项资金围绕“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纲要》、《无锡市生态文明行动计划》以及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优先支持公益类、重点污染源防治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类项目,详见《2011年无锡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一)。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以及环保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年度支持的方向。
(二)对申请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须在2010年1月1日后建设,且在2011年12月底能够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组织
区属单位项目由各区环保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市管单位项目统一由市环境监察局组织申报。组织申报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预审和实地核查。对预审通过的项目,填写《2011年省、市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汇总上报给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
四、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和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环保局计财处和市财政局经建处。各区须将《2011年省、市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文档和各项目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报送。
相关文件、附件的查询、
下载请登录hbj.chinawuxi.gov.cn中的“环保公告栏”。
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环保局计划财务处 施瑞祺 0510-85052735 wxhbjc@126.com
无锡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马元燕 0510-8182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