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 pageEncoding="GBK"%> 2011年无锡市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欢迎您来到无锡诚信网 今天是
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 活动动态 政策法规 信用研究 信用服务 诚信公示 企业信用 个人信用 重点人群 信用警示 信用常识 会员服务
请输入企业工商注册号:
请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请输入姓名查询:
通过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可以全面了企业的综合信用状况,为机构或个人减少不 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企业信用报告
通过指标体系的动态变化来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分配情况和风险分散 程度,以制定抑制风险的可行方案,防止风险的发生和恶化。
信贷风险预警报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1年无锡市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阅读: 时间: 2011-11-21 15:24:04 来源: 信用办

锡信用办〔2011〕10号
 
二市(县)、七区经信主管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无锡”建设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观念,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不断优化信用环境,促进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式发展,根据《关于实施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的意见》(苏信用办〔2011〕28号)、《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信用办〔2011〕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主要行业中实施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创建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培育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5-8家,省级贯标企业25-30家。
(二)培育市级信用贯标企业100家。
二、创建标准
创建工作以培育信用管理机构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管理效果明显、社会信用形象良好的企业为导向。(创建标准见附件1)
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必须经省信用办(经信委)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对创建企业的信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4个方面:
(一)信用管理建设。主要考察企业信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配置、信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二)信用管理行为。主要考察企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客户信用档案管理、合同管理、授信管理、商账管理,以及应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和工具的情况。
(三)信用管理绩效。主要考察企业应收账款周转、坏账控制、合同履约情况,以及经营绩效等内容。
(四)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主要考察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等情况。
三、进度安排
根据省信用办要求,在市经信委信用办的具体指导与时间要求下,由各市(县)、区经信管理部门组织指导企业完善创建条件,整理创建资料;同时扎口上报相关创建企业材料。
四、主要活动
创建实施工作分“贯标”和“示范”两个阶段推进。
(一)贯标创建活动
主要包括十一个方面的内容:制定企业信用管理战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组织构架、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人力资源、建立和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优化信用管理流程、建立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文化建设、有效开展各项信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具体创建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县)、区经信局(信用办)申报贯标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同时,严格按照贯标十一项工作要求进行企业内部评估和做好相关完善工作;
2、各市(县)、区经信局(信用办)负责授理辖区内企业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确定本辖区内开展信用管理贯标的企业名单,并负责向市经信委信用办上报企业名单及企业申报材料;
3、市信用办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对申报企业比对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并出具查询意见;
4、经终审无异议的企业,由市经信委信用办在“经信委网站”和“诚信无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信委信用办向企业颁发全省统一格式和编号的“江苏省信用管理企业”证书,并将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经信委(信用办)备案。
(二)示范创建活动
企业接受委托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在贯标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进一步开展创建工作。
具体创建程序:
1、在贯标企业中,由市经信委信用办择优推荐企业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2、经省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咨询,对照标准进一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3、由省信用办牵头组织的考评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答辩;
4、通过全面审核后,由省信用办确定公示名单并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
5、由省经信委(信用)管理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并上网公示。
五、参创条件和上报材料
(一)参创条件
1、在我市辖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2、经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企业近两年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注重加强信用管理能力,愿意接受备案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二)上报材料
贯标企业要求提供:
1、无锡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报表;
2、企业开展信用管理贯标创建工作计划书。
示范企业要求提供:
1、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贯标工作总结报告;
3、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报告(全省统一格式);
4、省备案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管理咨询报告;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工作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经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发动申报,业务指导,按时上报等工作。
(二)培育重点企业。结合信用管理工作,要重点培育大中型规模企业,各类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企业,需参加政府采购及项目招投标的企业,其它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信用示范带头作用的企业。
(三)严格标准质量。信用管理创建活动企业应当在本地区或同行业内信用管理基础完善,信用程度高,履行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和社会义务的能力强,发展趋势乐观,其信用状况在本地区或同行业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区在重点培育的基础上,要依照标准,严格把关。
为切实推进我市企业信用管理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无锡诚信网 copyright 2010
承建单位: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电 话:0510-81821711 传 真:0510-85021851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器版本:IE6.0;屏幕分辨率:1024*768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